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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装修试 三级承试设备

产品标准:DL/T 596-2005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试验标准:GB
产品概要:取得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0-220千伏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 注册资本、净资产300-4800万元以上
销售热线:027-59234855 / 13114352356

产品说明书 产品图集 产品视频 检测报告 试验规程

承试试验设备总表

 

序号 测试设备 等级具备情况
1 兆欧表 绝缘电阻测量变压器绕组绝缘电阻及吸收比测量 ① ② ③ ④ ⑤
2 调频谐振耐压装置 高电压大容量电缆、变压器、GIS、开关类等交流耐压试验 ① ②
3 工频谐振耐压装置 高电压大容量电缆、变压器、GIS、开关类等交流耐压试验 ① ②
4 试验变压器 耐压试验 ① ② ③ ④ ⑤
5 三倍频电压发生器 电压互感器耐压试验
6 单臂电桥 直流电阻测量 ① ② ③
7 双臂电桥 直流电阻测量 ① ② ③
8 直流电阻测试仪 变压器绕组直流电阻测量 ① ② ③ ④ ⑤
9 回路电阻测试仪 导电回路接触电阻测量 ① ② ③ ④
10 电导率仪盐密测量仪 绝缘子盐密测量 ① ② ③
11 接地电阻测试仪 接地电阻测量 ① ② ③ ④ ⑤
12 直流高电压发生器 直流耐压和泄漏测量避雷器直流参考电压和泄漏电流试验 ① ② ③ ④ ⑤
13 交直流分压器 试验电压测量 ① ② ③ ④ ⑤
14 电容分压器高压测量系统 试验电压测量 ① ② ③ ④ ⑤
15 电压互感器 试验电压测量 ① ② ③ ④ ⑤
16 交直流电压表 试验电压测量 ① ② ③ ④ ⑤
17 平均值电压表 试验电压测量 ① ② ③ ④ ⑤
18 万用表 试验电压测量 ① ② ③ ④ ⑤
19 直流毫伏表 电压测量 ① ② ③ ④ ⑤
20 数字示波器记录仪 过电压测量 ① ② ③
21 交流绝缘子串电压分布表绝缘子低零值检测仪 绝缘子串电压分布测量、零值绝缘子检测
22 电压比测试仪(变比电桥) 变压器变比测量 ① ② ③ ④ ⑤
23 冲击电压试验及测量系统器 雷电冲击耐受电压试验
24 *作冲击电压试验及测量系统器 现场*作冲击电压试验
25 中频发电机装置 感应耐压及局放试验 ① ②
26 避雷器阻性电流测试仪 避雷器阻性电流测量 ① ② ③ ④ ⑤
27 绕组变形测试仪 绕组频率响应特性 ① ②
28 真空度测试仪 测量真空开关的真空度 ① ② ③ ④
29 避雷器特性测试仪 避雷器有功分量及无功分量测量 ① ② ③ ④
30 伏安特性测试仪 VA特性测试 ① ② ③ ④
31 单相调压器 调压 ① ② ③ ④ ⑤
32 三相调压器 调压 ① ② ③ ④ ⑤
33 高压开关综合测试仪 高压开关机械动作特性测量 ① ② ③ ④ ⑤
34 有载调压开关测试仪 变压器有载分接开关测试
35 高压电桥 ( 自动介损测试仪 ) 电容和介质损耗测量 ① ② ③ ④
36 通道测试仪 线路高频参数 ① ② ③
37 局部放电测试装置 变压器局部放电测量 ① ②
38 微机继电保护测试仪 继电保护调试 ① ② ③ ④ ⑤
39 选频表 通道联调 ( 保护 ) ① ②
40 振荡器 通道联调 ( 保护 ) ① ②
41 衰耗器 通道联调 ( 保护 ) ① ②
42 标准电流互感器 电流测量 ① ② ③ ④ ⑤
43 数字钳形电流表 电流测量 ① ② ③ ④ ⑤
44 直流微安表 电流测量 ① ② ③ ④ ⑤
45 大电流发生器 升流检查 ① ② ③
46 三表检验装置 校验电流、电压、功率表 ① ② ③ ④
47 电阻校准装置 温度校准 ① ②
48 数字式声级计 测噪音 ① ②
49 测温仪表检定仪 开关温升测量 ① ②
50 红外测温仪 测温度 ① ② ③
51 钳型相位伏安表 电流电压回路检查 ① ② ③ ④ ⑤
52 常规分析仪器 油常规分析 ① ② ③ ④
53 微水仪 油中微水测量 ① ② ③ ④
54 色谱分析仪 油中溶解气体分析 ① ② ③ ④
55 全自动介质损耗和体积电阻率测量系统 绝缘油介质损耗测量油体积电阻率测量 ① ② ③ ④
56 油体积电阻率测定仪 体积电阻率 ① ② ③ ④
57 闭口闪点测试仪 油闭口闪点试验 ① ② ③ ④
58 绝缘油介电强度测试仪 绝缘油耐压试验 ① ② ③ ④
59 高效液相色谱仪 变压器油糠醛含量的测定 ① ② ③ ④
60 气相色谱仪 SF6 组分分析 ① ② ③ ④
61 油百动颗粒计数仪 油颗粒污染度测定 ① ② ③ ④
62 油表面张力测定仪 油表面张力测定 ① ② ③ ④
63 SF6 微量水份测量仪 SF6 微水测量 ① ② ③ ④
64 SF6 气体检漏仪 SF6 气体泄漏试验 ① ② ③ ④
65 高压核相设备 核相 ① ② ③ ④
66 低功率因数瓦特表 功率测量 ① ② ③ ④ ⑤
67 变压器损耗参数测量仪 短路阻抗和负载损耗、空载电流和空载损耗测量 ① ② ③ ④ ⑤
68 线路参数测量仪 线路参数测量 ① ②
69 安全工器具 ( 略 ) 安全保护 ( 略 ) ① ② ③ ④ ⑤

 

注:等级情况,表内列出的数字代表相应的等级,其中圆圈列出的等级为必选项。

产品特征

(电监会28号令) 承试(修、装)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六条 许可证分为承装、承修、承试三个类别。

取得承装类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

取得承修类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维修活动。

取得承试类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

第七条 许可证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

取得一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取得二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取得三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取得四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取得五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第三章 申请、受理、审查与决定

第八条 申请许可证,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的派出机构提出。

申请人取得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或者变更经营范围。

第九条 申请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注册资本;

(三)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设备、经营场所;

(四)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任职资格,且不能同时在其他单位任职;

(五)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专职专业人员;

(六)具有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

申请一级至三级许可证的,还应当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业绩。

许可证不同类别、不同等级的具体申请条件,由电监会另行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申请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许可证申请表;

(二)法人证明材料和净资产证明材料;

(三)主要设备及机具清单、经营场所证明材料;

(四)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简历、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五)专业技术人员明细表、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或者任职培训合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六)电工作业人员登记表;

(七)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的证明材料。

申请一级至三级许可证的,还需要提交相关业绩报告以及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 合并后新设单位申请许可证的,除应当提交第十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合并的证明材料;

(二)合并前各单位的许可证。

第十二条 分立后新设单位申请许可证的,除应当提交第十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分立的证明材料;

(二)业绩证明材料;

(三)分立前单位的许可证。

分立后至多一个单位部分或者全部延续分立前单位从事同类活动的业绩。

第十三条 派出机构收到申请,应当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派出机构有权要求申请人就申请事项作出解释或者说明。

第十四条 派出机构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五日内向申请人发出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并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派出机构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

第十五条 派出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申请审查,并按下列规定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

(一)经审查,申请人的条件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派出机构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许可证;

(二)经审查,申请人的条件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派出机构应当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通知书中应当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

第十六条 派出机构在审查过程中认为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

第十七条 派出机构自受理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十八条 派出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向社会公开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办理情况以及申请材料目录、申请材料示范文本等信息。

产品别称

承修,承装,承试类试验设备选型

 

序  号

标 准 号

标 准 名 称

1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2

GB4793.1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第1部分:通用要求

3

GB6587.1

电子测量仪器环境试验总纲

4

GB6587.3

电子测量仪器湿度试验

5

GB6587.5

电子测量仪器冲击试验

6

GB6587.6

电子测量仪器运输试验

7

GB6587.8

电子测量仪器电源频率与电压试验

8

GB/T6592

电工和电子测量设备性能表示

9

GB/T6593

电子测量仪器质量检验规则

 

1、外观和结构

      1. 本产品的外形尺寸及零部件尺寸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2. 本产品整机表面清洁无凹痕﹑划伤﹑变形。零部件整体和元器件装配位置要牢固,不应有虚焊﹑折裂和机械损伤。

      3. 本产品面板字迹应清晰,各操作键接触良好,转换复位正常。

      4. 产品标志:测试仪上印有铭牌,铭牌上印有下列标志:

      1)  厂名,厂址;

      2)  产品的名称,型号;

      3)  制造日期;

      4)  出厂编号。

2、验收及技术培训

      1. 货物送用户单位,由供货商(厂家)与购货方双方到场进行开箱验收,主要进行外观和货物数量检查;

      2. 交货后我方须派技术人员指导用户进行1次现场实测,以验证仪器性能。

      3. 我方负责对买方进行现场培训,并提供相应的培训资料。

3、技术服务

      1. 设备质保期:3年。

      2. 设备3年免费检定或校准。

      3. 设备终身维修。

      4. 系统软件终身免费升级。

      5. 我方对售后服务的需求必须在24小时答复,在48小时内提供技术服务。

      6. 我方长期为买方提供备件采购和供应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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